擅长领域
公司法律业务、金融证券、合同纠纷和金融商事纠纷等。
学习经历
本科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政治系,获文学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于南京大
学法学院,获经济法学博士学位。
执业经历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原院长,民商法学学位点负责人。
社会兼职
兼任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山东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山东省人大法工委立法咨询员、济南市委法律顾问、济南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济南仲裁委仲裁员和山东省曲阜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
典型业绩
●代理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本金3亿元。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鲁
商初字第39号;
●参与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银安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本金2.5亿元人民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
鲁商初字第39号;
●代理宝鸡翌东石油机械厂与山东远征石油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参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棚户区改造项目,出具法律意见。
●参与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山东恒昇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远东农科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
约8亿元人民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高民(商)初字第1151号;
理论成果
近五年来,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消费者义务立法研究》、省社科规划项目《消费者知情权研究》、《我国绿色建筑法律制度研究》、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山东省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对策研究》、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学术道德规范和学术法律规范》等。发表c刊法学论文《消费者知情权产生和发展的三个阶段》、《经济法视野下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绿色消费视阈下消费者环境责任的法律构建》和《民法典编纂与产权保护》等;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垃圾填埋地生态恢复法律制度的完善》等。出版专著《消费者知情权研究》(36万字),完成省人大委托项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法条正文有2.6万字)。作为省级党政人大的法律顾问和专家库成员,参加多次立法咨询、提出法律意见等工作,多条立法和顾问建议被采纳。在2016年第一届省政府法律顾问考核中被评为优秀。